【北京烤鸭 超亮眼】订购几十万家具竟遇店家跑路 法院:家居卖场承担赔偿责任

以案说法

置家具,订购担赔搬新家,具竟家跑居卖本是遇店院一件高欢天喜地兴的事情。但家住重庆市的场承偿责梁先生一家怎么也没想到,在某知名家居卖场花几十万元向家具商订购的订购担赔全套高档家具,竟然遭遇店家跑路,具竟家跑居卖北京烤鸭 超亮眼钱货两空。遇店院无奈之下,场承偿责梁先生将家居卖场告上法庭。订购担赔日前,具竟家跑居卖该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遇店院维持原判,场承偿责支持梁先生的订购担赔诉求。

2017年9月,具竟家跑居卖梁先生夫妻在重庆市某知名家居卖场购买家具时,遇店院在一家打着某木业公司直营店招牌的柜台相中了几扇实木门。在导购人员的热心介绍下,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梁先生及妻子邓女士先后三次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成都工业级吸尘器价格 特拔萃以529794元的价格购买包括柚木大门、桃花木子母门、实木柜等一批家具,并以定金的名义分三笔支付了26万余元。2018年7月,邓女士支付进度款12万元。至此,梁先生夫妻已经支付了38万余元,全部通过家居卖场的成都工业级吸尘器价格 超拔萃账户进行支付,但并未收到任何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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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了最后一笔进度款后,梁先生再次前往家居卖场时,发现该木业公司柜台已人去楼空。如梦初醒的夫妻俩赶紧找到家居卖场讨说法。原来,租赁经营该卖场柜台的是自然人韦某。家居卖场称,其与韦某签订的卖场柜台租赁合同已到期,韦某不知去向。无奈之下,梁先生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家居卖场,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渝北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通过展销会、租赁柜台对外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如经营者撤场且不履行合同义务,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应对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定金金额依法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故本案定金总额应为105958.80元。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家居卖场退还货款27万余元,双倍返还定金21万余元。家居卖场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夫妻出具的《销售合同》加盖有家居卖场的收款专用章,梁先生夫妻支付的38万余元货款也均是打在家居卖场账上。此外,家居卖场还与韦某签订有《营业场地经营管理合同》,可以证明涉案场地一直受家居卖场经营管理。在韦某已构成违约并已从家居卖场撤场,相当于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已履行不能,一审法院依法判决由家居卖场先行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并无不当。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本案提示柜台出租方应加强管理,从严审核租赁人身份、资质、经营能力,维护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标题:店家卷款跑路 家居卖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