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咨询】莒县中医医院开展《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专题培训



640?wx_fmt=png


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阐释《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部分蕴含的中医责任专题社会主义法治精神,3月4日下午,医院医疗莒县中医医院组织学习了《〈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专题培训,开展心理健康咨询院领导班子及各临床、民法医技科室负责人聆听了讲座。损害家庭健康讲座

640?培训wx_fmt=jpeg

此次讲座由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莒县法学博士王岳授课。中医责任专题他从医务人员的医院医疗告知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紧急救治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开展法律责任、医疗过错判断最新标准、民法遗失病历资料的损害家庭旅行游记责任判断、药品导致患者损害的培训赔偿主体构成、患者关于病历的莒县权利及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在场的医务人员受益匪浅。
此次讲座内容针对性强,实用性高、内容丰富多彩。通过本次讲座,大家增强了法律意识,对《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部分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更系统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提升了依法行医的能力和水平,对今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更好地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莒县中医医院宣传科)